課堂作品

 本區的作品包含課堂上所創作的專題、雜誌及網站,皆以小組形式發表因此另外獨立成一個網頁。新聞系課程多半訓練學生專題式的思維,提出對於事件的問題意識後,將事件分作不同面向,各面向再細分所要切入的觀點,進而採訪、寫作構築整篇文章。對我而言,課堂的訓練確實地讓我學會系統性思考,以不同角度去觀看事件。

專題之一 專題之二 雜誌編輯 網站製作

對抗不實資訊 事實查核與假新聞的前哨戰

文:鄭順祥、鍾詠吉、張玟榕、葉穎樂

圖:陳潔慧、謝羽蓁、廖偉凡

指導教授:劉昌德

「叮咚!您有一則新訊息。」每天打開手機,總是被海量來自社群平台、通訊軟體的資訊淹沒。然而,你確定你收到的資訊是真的嗎?今年2月底,大潤發散布衛生紙將漲價的不實訊息,以此作為行銷手段。經媒體一番報導後,引發全台「衛生紙之亂」的搶購亂象,但這僅是假資訊在社會中引發負面影響的滄海一粟。

 面對「假新聞」,民主國家皆有許多不同應對措施,有的國家立法管制,有的則依靠媒體自律,也有以第三方進行事實查核的做法。根據美國杜克大學記者實驗室(The Duke Reporters’ Lab)的統計指出,至今全球活躍的事實查核組織(The fact-checking organizations)總共149個,臺灣仍榜上無名。

 因此,為打擊假新聞、假資訊,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與優質新聞發展協會嘗試替台灣媒體注入監督、制衡機制,共同成立「臺灣事實查核中心」,預計7月下旬正式上線。

 身為國內第一個事實查核組織,臺灣事實查核中心創立之初便引起關注,且各有支持與質疑的聲浪出現。究竟它如何運作?它與其他管制假新聞的方式有何不同?媒體環境又將因為這個組織而產生什麼變化呢?正式運作前,它,準備好了嗎?

台灣首家事實查核平台上線 聚焦公眾議題

 假消息的傳播日漸氾濫,從民生日常小事,大至國家公共政策與發展,都對社會造成影響。以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的新聞亂象為例,選舉期間充斥假新聞身影,如有媒體捏造教宗方濟各支持川普的資訊,企圖影響選舉結果,這也令假新聞議題開始受到更多公眾關注。

 優質新聞發展協會理事長胡元輝解釋,新聞的假資訊能夠以生產及傳播過程中有無意圖來區分,而主要受到關切的假新聞為「刻意製造、扭曲真實傳遞的訊息,透過改變人的認知以達成目的的不實資訊(disinformation)」。作為臺灣事實查核中心發起人之一,他說明中心的查核範圍將以重要公共事務為主,並集中關切阻礙民眾認知的假消息對社會帶來的傷害。

迎戰假新聞 立法較查核爭議高

 面對需要高度重視的議題,各國皆有打擊假新聞的作法。德國為最先立法要求社群媒體平台自律的國家,2017年德國政府通過《社交網路強制法》,藉此規範大型社群網站(如:Facebook、Twitter)。社群媒體公司必須對網站內的假新聞負責,並接受全民監督,違者將可能面臨最高5000萬歐元(約新台幣17億5000萬元)的罰款 (註1)

 當收到使用者通報後的24小時內,這些社群網站必須撤除「明顯」違反德國刑法的仇恨言論,若是假新聞或「較不明顯」、「有爭議」的仇恨言論,7天內必須決定是否要移除該貼文,違者則被罰款。

 同樣效法德國,希望透過法律介入的立法院委員邱志偉、蘇震清等人,於6月8日提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 (註2),以「網路便利性促使未經查證的假新聞日益猖獗,影響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寧」為由,將假新聞、假消息歸類為「謠言」,盼能處罰這類謠言的散播者,以杜絕假新聞的肆虐。

 邱志偉、蘇震清等人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條文修正草案,新增「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或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秩序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這項草案公佈後受到不少質疑聲浪,林智群律師曾 投書蘋果日報,表達反對通過新法,並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實務上早從1991年起就已經有處罰假新聞的規定。胡元輝認為,若按照修法提案,等同於行政機關將直接審查傳播行為,因為在《社維法》管制下,屬於行政權的警察將負責審核資訊,「讓行政機關介入第一關去審查言論是不是假新聞、假訊息,可不可怕?」

 胡元輝提到,民主國家對於假新聞的立法鮮少直接動用行政權,就連首個通過立法的德國,也未讓政府第一時間就介入、管制,且其作法至今仍遭批判損害言論自由,處於待觀察的階段。因此,台灣若以《社維法》作為處罰假新聞的方式,不只與德國作法大相徑庭,讓行政機關直接審查言論,更是讓言論自由首當其衝。

維護言論自由 事實查核秉持公開原則

 相較於德國,其他歐盟國家多採「第三方事實查核」的方式,透過行政上的建議或指導,使任何人都可以去申訴假新聞或仇恨言論,社群媒體再對申訴言論加以辨證,臺灣事實查核中心便是以此為藍圖規畫。

 胡元輝多次重申第三方審查並非最好的方法,但是「從某個角度來講,它相對專業、比較不會傷害言論自由。」作為全台首個符合國際事實查核聯盟規範組織,事實查核中心遵循第三方事實查核,以「查核員初核、另一查核員複核、總編審決議」的三關審核方式運作,並公開查核準則及查核人員。秉持透明公正經審及查核資料的理念,大眾也將能隨時扮演重新查核的角色。

 另外,胡元輝也強調,國內行政院成立的即時澄清專區並不屬於事實查核的範疇,政府本就有義務對公共政策進行說明,因此它只算是政府對政策的澄清而已。不僅如此,政府的言論其實也屬於事實查核中心必須進一步查證的對象,因此台灣事實查核組織的存在就越發重要。

中心正當性遭質疑 建立公信力成首要挑戰

 「你們怎麼有權力判定真假?」、「你們判定真假,你們能實施處罰嗎?」胡元輝坦言,中心自創立以來,就不斷被外界質疑由他們進行事實查核的正當性。事實上,民間早以有許多打擊假資訊的網站,只是不一定符合國際規範中「公開查核人員」或「公開查核資料來源」等規定。他指出,重點在於組織必須提供民眾判準,透過嚴謹、專業的技能與知識判斷新聞的真偽,且中心「只查事實,不查意見」,不會以多數意見來抨擊少數或弱勢者的聲音。

 對此,李怡志舉有多家事實查核中心的美國為例,在中心彼此間立場不同時,仍可以各自挑對方的毛病。他說:「事實查核中心的目的就是要檢驗。」只要能檢驗出訊息錯誤並提出,即便有立場,有很多查核中心也沒關係,但前提在於「建立公信力」。

 李怡志進一步指出,事實查核中心的「速度」最重要。他表示,網路的傳播輪迴迅速,若經過一段時間才提出查核結果,效果難免有限。假設今天查到十則不同政治立場的假新聞,處理順序孰先孰後,更是中心會面臨的問題之一。胡元輝則表示,「如何建立公信力」還有待時間驗證。

資金與人力匱乏 查核中心目標受限

 符合國際規範的事實查核組織國外比比皆是,甚至有組織運用資金和人力將查核報告製成影片,提高組織曝光率與觸及率。臺灣事實查核中心有著許多國外組織運作模式可參考,但不同於國外組織擁有大量金援,中心目前仍然面臨資金、人力資源不足的難題。4月份上線的募資計畫將在6月30日結束,然而預計募資新台幣200萬元,至今僅募得13萬餘元。胡元輝也坦言,除了資金問題外,需要負責查核工作的七位專職工作人員目前仍聘請不了而有空缺,彰顯了呼聲高、掌聲小的無奈。

 施正鋒指出,中心本身資源不足,代表政府、甚至民眾及媒體,都必須更積極主動提供協助,否則中心只會「不斷疲於奔命」。胡元輝則認為,臺灣社會還不夠警覺到事實查核的重要性以及假新聞氾濫的嚴重性,導致中心得到的外援有限,目前中心也積極向企業和基金會募款。

 「任何事實查核中心必須認清自己的能力所在。」胡元輝強調,有多少資源做多少事,基本上事實查核組織能做的相當有限,多半都聚焦在各組織覺得對公共有意義的事實上。他提到,各國的事實查核目標不同,美國的事實查核組織則以查核政治人物言論為主,一般資訊則不做處理。胡元輝表示,因為各組織都只能做自身有把握的項目,「自己都做不好的事情也不要做了。」更顯示出不同領域專業加入查核行列的重要性。

科技成假新聞溫床 平台待加入審核行列

 從新聞發展初始即存在假新聞問題,但若把假新聞比喻為病毒,網路讓這些資訊發展成一場失控的瘟疫。李怡志認為,假新聞可怕之處不在新聞本身,而是附加在假新聞上的評論。如果這則新聞尚未被證實是錯誤的,那依附在這新聞上評論就會愈來愈多,而假的資訊談久了就成「真」了。

 因此,面對假新聞氾濫帶來的影響,除了靠第三方事實查核機構把關,網路台平業者近年也開始應用新科技查核自家平台上的假新聞。胡元輝表示,以台灣人常使用的Facebook為例,當資訊被標示為假新聞時,臉書會透過演算法降低資訊傳散的速度,若經查證為假新聞,則停止與業者進行廣告分潤,藉此嚇阻惡意的牟利行為。遺憾的是,此政策目前並未在台灣實施。

 然而相較於社群軟體,通訊軟體卻為假新聞提供另一個隱密性較高的管道,台灣近一千七百萬的LINE使用者成為滋養假新聞茁壯的沃土。用戶在未經查證之下,常轉發錯誤的醫藥或政策資訊,意外成為假新聞的「最佳助攻手」。對此,甫於去年上線服務,由台灣新創團隊「真的假的」推出的查實機器人「LINE bot」透過資料庫及聊天機器人等技術,讓民眾能在無法辨別資訊真假的狀況下有查詢的管道,進一步降低假新聞的流通。

遏止假新聞盛行 技術與觀念相輔相成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當有心人透過新技術散佈假新聞時,打擊假新聞的難度也因而提升。胡元輝提到,在全球有極大影響力的Facebook、Google或Twitter會透過技術與人工兩個方式共同進行審查,先用人工智慧等技術找出假新聞在哪,再輔以人工審查,但即使如此假新聞仍頻傳。迫於輿論壓力,今年年底三個機構都承諾會將原初幾百人的人力增加至1萬人以上。

 面對假新聞的挑戰,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提出兩種對策,一種治標,一種治本。首先,新科技確實可以在謠言散佈後,幫助人們查核消息是否正確。然而若要真正解決問題,必須從具爭議性的議題著手,讓不同立場的人能在一開始彼此傾聽、對話,互相理解,進而形成多元觀點。

 「不做你不會知道,做了才會知道它的挑戰跟侷限在哪。」談到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未來,胡元輝既不過度誇大它能發揮的影響力,也不低估其能為社會帶來的效益。作為台灣第一家成立的新聞事實查核中心,打擊假新聞的戰役即將展開,至於能否打響,仍有賴查核中心、媒體機構與網路平台們的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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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不了的正義 性侵受害者面臨的法律困境

作者:林建儒、高藝榛、鄭順祥、江殷年、吳旻蓁

指導教授:方念萱

「說出真相,是我們所擁有最強大的工具。」歐普拉手持金球獎,為了那些從暗處走出來的受害者致上敬意,從去年底的#Metoo到金球獎的Timeup,都表達終結性暴力刻不容緩,但我們的社會準備好傾聽真相了嗎?

 小峰從國一到國三,被小學導師性侵長達三年。站到法庭上,對方律師質問小峰,如果你是被性侵的話,為什麼你會勃起?

 「這問題非常殘忍。」人本基金會黃俐雅說,小峰是她輔導的眾多個案之一。小峰站上法庭才高中,對方律師接連質疑他,如果被性侵長達三年,為什麼成績可以這麼好,還可以考上第一志願?再來,老師有一次去到家裡,為什麼要出來見面?為什麼不把自己反鎖在浴室?小峰無法回答,一審敗訴。

 「為什麼孩子無法回答?因為當下受害的情節跟過程都是壓到潛意識裡去的。」黃俐雅說,就像安靜地走在路上,突然有人從後面扯住你的頭髮,緊接著一陣拳打腳踢,大腦一片空白反而是正常的。面對指控,受害者需要的不只是協助,還有療傷,人本在陪伴小峰的過程中告訴他,焦慮和緊張也會造成勃起,不一定和性慾有關,小峰才從自責的情緒中回復,對黃俐雅吐露更多細節。

 例如,成績好其實是為了救自己,只有到都市讀書,才能脫離老師的傷害。例如,聽到老師的聲音在外面,一般反應是反鎖在浴室就好,但小峰一聽到驚嚇得不知道該怎麼辦,焦慮到極點,他想,逃得了這次逃不了下次,還不如讓老師發洩完這一次他就解脫了。這其實就是典型的創傷後壓力反應,黃俐雅說,因為被驚恐限縮住才會做出不得不的選擇,所以很多性侵受害者第一時間會否定事實,連否定兩個字有時候都限縮了他們複雜的心理反應。

完美受害者迷思 被法律漏掉的人

 性侵害屬於密室犯罪,依據刑事訴訟的無罪推定原則,只有身體跡證的證據力才足以證明性侵害,然而採證期只限七天,七天後身體跡證就會消失。如果是陌生人性侵,那第一時間求助理所當然,但有七成的性侵案件都是和受害者相識的熟人犯案,現代婦女基金會副督導劉容任說,受害人要立刻釐清事實跟承認自己遭受性侵相當困難,耗費時間三到五天,甚至要數月不等,但社會一般認為受害者沒有在第一時間求助,就不算性侵。

 「這忽略了受害者的處境。」勵馨基金會研發處處長王淑芬表示,受害人和加害人關係是動態的,變因複雜,加上事件發生當下,受害者處於驚嚇之中,難以說清楚案發經過,而刑事案件起訴恰恰最需要的就是精準的人事時地物。因此國內不少團體提倡專職性侵案件的司法人員,否則很容易落入完美被害人的迷思中,質疑受害者為什麼不抗拒、為什麼不逃跑。所有的問題似乎都集中在受害者身上,擔心沒人相信和社會異樣的眼光都讓他們寧可隱匿不報,躲在暗處舔舐傷口,加害者反而食髓知味,有機會再犯。社會檢討受害者的風氣,成就了滋養犯罪的溫床。

創傷事件對主體來講是現在進行式

 「表面上看起來,物理時間移動了,但對受創者而言,內在心理時間其實沒有移動,(受害者)還在當下,是現在進行式」。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輔大心理所兼任副教授彭仁郁,同時是台灣臨床心理學會會員,她從精神分析的角度,以「感官經驗爆炸的後延效應」 (Delayed Effect of Sensorial Explosion)的概念來理解暴力事件與心理創傷之間的非線性時間關係,以超越主流精神醫學DSM診斷準則對創傷症狀的認識。亦即,暴力事件的衝擊超出當事人可以消化、承受的範圍,事件留下的各種感受和記憶碎片,可能在事後無法預期的時間點,如爆炸般地湧入當事人的意識。此外,她也舉熟識者性侵、尤其是家內性侵的受害經驗為例,從受害者遭遇性侵的當下,到能夠指認自己受到的傷害,進而理解「我被性侵了」,其間往往需經過曲折漫長的心理歷程。因此,她補充說明「創傷並不是在暴力事件當下就發生。」

 然而目前主流精神醫學在過度偏重大腦神經科學的理解模式下,往往偏向注重器質性病因,亦即相信大腦先天缺陷或者後天損傷等生理基礎,是引發心理創傷的主要原因,因而可能忽略了暴力受害者經歷創傷事件後心理內在動力的改變。

 「創傷的部分被分裂出去,好像彷彿不存在,像身體皮膚受傷,有一些保護的組織液把發炎的部份包圍,彷彿傷口好像不在,就可以繼續的過日子」。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教授洪素珍如此形容心理防衛機制中的「分裂」(splitting)。其原因來自事件超出平常生活心理機制可以承受的範疇,形成創傷。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經手的個案中,一名男學生從國一到國三,被小學導師性侵長達三年的時間,卻直到男學生高中才爆發,期間卻以優秀的成績考上第一志願。 另外「否認」(denial)的心理機制則常出現於遭熟識者性侵的受害者。原本是好朋友或家人的信任基礎在性侵當下崩解,導致受害者難以接受。加上性是私密的空間,受害後必須話語向公領域的警政體系重複描述受害經過,也使得受害者遭遇衝擊當下,選擇以否認來保護自己。

 然而,目前我國司法體系中,《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構成要件為「違反其意願」,從檢體至被害人通報時間,皆為可能裁量標準,卻也因此忽略了被害人在遭受性侵後背後的心理機制。某起性侵案件的不起訴中即出現「豈會於事發後3周之久,始行提出告訴?此亦與常情有違。」等用語。

性侵通報 不應只是標準流程

 「目前一般對於通報標準流程的想像,很像是感冒就應該去看醫生,彷彿遭遇性侵的人,就一定會主動進入這個標準流程。」然而彭仁郁談到,若僅是把通報機制當成一般的流程,認為受害者如果不通報,便是自己放棄被幫助或為自己伸張正義的權益,這是忽略了受害者正在面臨安全感的喪失及整個身心界線的崩解,對於是否能信任他人的懷疑,使得受害者不易進入救助網絡。彭仁郁從家內性侵受創主體的經驗中觀察到,在這類案件中,啟動通報系統,對於受害者而言,往往代表與加害者進入敵對狀態,甚至是對加害者與家庭的背叛。她在擔任法務部犯罪受害人保護協會某分會心輔督導期間,曾接觸一起父親長期性侵女兒的家內性侵案例。個案中女兒雖然想求助,但又擔心破壞家庭關係,在過程中歷經逃家,自我懷疑,甚至面對控訴父親後來自家人的抨擊,在過程中陷入不斷的掙扎與自我懷疑。

「社會提供給性侵受害者的選項是非常少的,制度對於關係的想像是很扁平和貧瘠的。」彭仁郁進一步解釋,目前台灣對此類案件救助網絡的設計,並未能考慮這類個案複雜的心理狀態,許多家內性侵受害者需要的,並不是完全切斷與加害者的關係,或單純地對加害者進行懲處,而是釐清責任和重建關係。

精神鑑定使用率低 心理機制難成直接證據

 根據衛福部「105年性侵害事件通報案件」顯示,通報總計13755件,然同年地方法院檢察署性侵害案件的新收件數卻僅4526件。其中起訴的案件卻僅有1992件,但以上數字尚未包括未被通報的案件。曾任檢察官、大壯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所長高宏銘提到通報案件有很多誤報、仙人跳或以通報性侵作為威脅手段的情況,仍需要確切了解事發經過才能判斷。勵馨王淑芬也認同刑法必須嚴格,但在放羊的孩子中是不是真的有一位遇到狼,但因為冗長的法律過程、社會的眼光而被漏掉了?

 「對性侵害受害人來說,整個司法流程都非常地困難。」劉容任從過去陪伴被害人的經驗提到,社工師可能需要補充被害人平常的狀況,如身心狀態、就醫經驗,或曾接受精神鑑定等。她指出,因為不是直接證據,司法人員不太會問這些,但對被害人來說這其實可以反應出他的狀況,畢竟司法人員僅從法庭上看見被害人。

 由於每位性侵被害人事發後產生的心理反應有所不同,精神鑑定、醫療紀錄及社工師的陪伴紀錄,成為證明被害人曾受侵害的重要依據。然而,法律要求客觀公正,這樣的紀錄僅能成為「間接證據」,無法和驗傷報告、監視錄影畫面等「直接證據」等量齊觀。

 律師高宏銘表示,檢察官決定起訴的標準很一致,「他一定要緊扣著每一個案件的構成要件。」不見得受害者曾接受心理諮商或看過精神科醫生,就代表與性侵案件有直接關係;提告時間的快慢也不代表能輕易定罪,檢察官仍要綜合所有事證才能判斷起訴與否。

 例如《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的構成要件在於「違反其意願」。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指出,「驗傷報告是最基本的,驗傷的診斷證明書首先一定要確認說有被插入的證據。診斷證明書裡,陰道的撕裂傷則是要件。」此外,被害人與加害人的供述也同等重要,被害人須清楚地描述事發過程,加害人面對指控須承認或否認。雙方有出入時,檢方則會跟周邊的情境做比對。他舉例表示,被害者被帶到汽車旅館去,檢方則會調閱汽車旅館前後的監視錄影畫面,比對被害人和加害人是談笑自若地進出,或是被扛進去等其他情形。

 檢察官林達直言,偵辦性侵案件時,「不能以個案來推斷眼前的個案;也不能把眼前的個案放大為偵辦所有同類案件的通案標準。」如果以被害人談笑自若地跟加害人進出,這對被害人是相當不利的證據。正常人的反應是奪門而出,如果要突破這個證據,可能需要心理衡鑑的報告,而通常要通過專家證人來交互詰問,來確認是否真的有這種情況。

 「我國在這一塊,相對的,目前是比較沙漠。」林達坦言,心理鑑定除了司法上少用,恐怕也因為我國的精神醫學、心理醫學方面鑑定專業不足,所以有時候也鑑定不出來。他表示並不是像大眾所想的,交付給某一個專家團體或心理醫師,就可以給出明確的結論,鑑定結果寫得也未必符合司法上能夠直接斷罪的證據,「這是很現實的困難。」

 因此,檢察官在偵查過程中對證據的判斷便成為起訴與否的重要關鍵。但由於起訴書與不起訴書目前皆未公開供民眾查閱,民眾僅知道起訴結果與否,卻無法了解檢察官綜合事證的推斷依據。律師高宏銘表示,公開起訴書能夠讓民眾了解該檢察官的判斷過程是否合乎邏輯,全民共同監督檢察官,作為檢察官考核之一。縱使公開相關當事人個資隱藏的起訴書,有助民眾瞭解檢察官判斷性侵案的依據,但林達認為,即便將個資掩蓋,仍有可能從事件過程推測出相關人,對公開起訴書採保留態度。

訓練過程待改進 NGO籲法界增同理心拒淪審判機器

 司法官考試上榜的的新任檢察官及法官在正式上任前,需要進入司法官訓練所兩年進行「訓練」。期間所有司法官集中住宿,採行軍事化「按表操課」的形式上課,上課內容從司法專業、心理專業、藥物專業、性別議題等種類繁多,並學習如何撰寫起訴書、判決書。律師高宏銘曾於「法操FOLLAW」平台撰文質疑這樣的訓練過程失去「教育」意義,讓新任司法官在上任前就缺乏彈性,死板地重複相同動作,且缺乏實務訓練,將司法人員打造為「審判機器」。他認為應該重新審視司法人員的訓練,更加重視人文素養的培育以及實務操作,否則人民對司法人員永遠會停留在高高在上、冷冰冰的印象。

 《性侵害犯罪防制法》第14條規定性侵案相關執法人員每年應至少接受性侵害防治專業訓練課程六小時以上。高宏銘表示,針對司法人員,衛服部會舉辦一些課程,邀請心理師或有經驗的法律專業人士。由於強制性交罪中,被害人的證詞通常是重要證據,但被害人很多可能年紀小,或智能有障礙,或時間久記不清楚,因此衛福部開課讓司法人員能透過詢問的過程去判斷被害人當時的狀況。面對這些兒童或智能、精神有障礙的被害人,雖然《性侵害犯罪防制法》第15-1條規定詢(訊)問過程需有專業人士在場協助,卻又提到司法人員「受有相關訓練者,不在此限。」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督導劉容任提到,對她而言,社工及司法人員是一個團隊,各在各的專業,她不認為司法人員如果受了足夠的訓練,就可以取消社工的專業介入。被告能自聘律師辯護,但被害人僅有檢察官。被告律師能對接到的案件作充分準備;檢察官同時處理要的案件量多,容易分身乏術。因此劉容任認為,仍要有社工、心理或醫療相關專業加入,為被害人提供堅強的後盾。她也提到,即便受過前述的司法官訓練和每年六小時以上的專業課程,有些司法人員仍對性侵、性別、年齡仍存在刻板印象。她曾聽聞法官說出「妳年紀都這麼大了,怎麼可能還被性侵?」如此不具同理心且存在年齡迷思的言論。劉容任坦言,被害人只能「看運氣」會不會碰上較有人文素養的司法人員,社工也必須隨時做好安撫被害人的準備。

 勵馨專員黃俐雅從過去陪伴被害人開庭的經驗指出,很多法官沒有社會經驗,除了求學的校園經驗,就是法條,所以對於人性的諸多幽微不夠理解,「不要只讀了法律系,考過了考試就可以當法官。」她呼籲法律人應該學習一些大腦認知科學,以及反應機制的課程,因為人驚嚇的時候其實喉嚨肌肉會緊張,交感神經興奮,無法發出聲音,更遑論大聲呼喊,何況怕自己連命都沒了。另一種狀況是,當下腦袋空白、不知所措,這是一種正常的神經反應,可是在法律上不利,因為司法人員認為被害人「不懂反抗、不懂求救、不懂保護自己」。

 黃俐雅引述她曾陪伴被害人的一場敗訴性侵案,當時法官對被害人說:「今天官司敗訴不是我們不信任你,是因為證據力不足。」她表示,簡單一句話就會讓被害認為法官有同理心,也展現了法官保持公正客觀的專業。若法界能重新審視其訓練過程,納入不同領域的專業,並更加展現同理心,她強調司法人員將「不淪為法匠,而是有人情味的法官。」也能真正落實並兼顧「法、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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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誌編輯《不倒翁》

《不倒翁》雜誌封面,點擊圖片前往觀看網頁版雜誌!

 雜誌編輯是一門由政大新聞系吳筱玫教授開設的實作課程,課堂上除了學習基礎的雜誌排版與設計外,老師也會帶領我們參考各國不同風格的雜誌,最後於期末小組製作出一本至少80頁的雜誌。

 在生活雜誌與時尚雜誌為主要選擇的潮流中,我們的小組唯一選擇了新聞式的雜誌。參考《Delayed Gratification》雜誌的「非即時新聞評論」做法,將2017年的「厭世」風潮作為封面故事,並整理該年符合「驚、樂、憂」主題的新聞,製作出《不倒翁》雜誌。

 不倒翁,名取自齊白石先生〈不倒翁〉一畫中,帶有諷刺意味的上位者形象。另一方面同時也代表眾生百姓,無論時代怎麼變,也個個堅忍不倒。時代無論大小,唯有浮華貪奢不倒;時代無論大小,也唯有眾生百姓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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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站製作《我們畢業啦!》

作者:鄭順祥、龐家姍、吳旻蓁、陳韻如

指導老師:李法賢(《報導者》工程師)

點擊傳院寶寶頭貼前往我們製作的網站!

 在大三《大學報》與資科系合作時,我深感對於程式的不了解,對於資科系網頁製作的內容毫無理解,因此很多網站的架構也都只能以很抽象的方式傳達給他們。當學期末與系主任開會時我便向他提議,若能夠開設讓新聞系學生認識程式基礎的課程,對於我們跨領域合作會有相當大的助益。

 在即將畢業的最後一學期,新聞系請到《報導者》工程師,同時也是新聞系系友,李法賢老師開設「新聞網站平台運作實務」課程,教導現今新聞網站運作模式,除了基礎程式碼的撰寫外,亦請到《報導者》PM介紹深度專題的產製過程,更有UX、Google Analytic等網路後台數據觀測的介紹。最後,期末每一組更需實作出一個網站,而《我們畢業啦!》正是我的小組所製作出來的網站。

 《我們畢業啦!》的發想,主要來自於我們是政大傳播學院大一大二不分系的第一屆學生。面對制度與傳播環境的改變,我們需要了解的事物變得更多元,面對這樣的競爭難免會感到焦慮,因此做成這個網站。不僅呈現出不分系的課程架構,也蒐集了學生的想法以對話紀錄方式呈現,並將我們的新聞作品上架,即使感到焦慮,仍努力奮鬥展現出我們無可取代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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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我們都是程式初學者,在這堂課最大收穫莫過於能初步了解「寫程式」究竟為何,也領悟到設計與呈現之間的難度落差!正是因為這堂課,讓我有能力做出這個作品集網站,雖然還有很多需要精進的技術,但有了開頭,相信只要透過更多學習,會有更多意想不到的火花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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